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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药物“害”肝?

2023-02-28 08:45
admin

药物“害”肝?

你知道吗?900种以上的药物已被证实可以导致药源性肝损害,其中包括相当部分中草药。所谓药源性肝损害,是指在治疗某些疾病过程中,应用治疗剂量的药物引起的肝脏病变。

据统计,药源性肝损害的发生率占所有药物反应病例的10%~15%,仅次于皮肤黏膜损害和药物热。一般人群中10%、老年人中40%的肝炎为药物性的。在美国,15%~25%的爆发性肝功能衰竭由药物不良反应引起,病死率高达50%;在日本,1964~1973年间,药物性肝损害的发生率增加了10倍;在法国,10%的肝炎患者是药物性肝病其中40%肝损伤患者年龄超过50岁。

引起药物性肝病的常见药物主要有如下类别:

抗生素 如大环内酯类、磺胺类、头孢菌素类、喹诺酮类等;

抗结核药 除链霉素外其他大部分抗结核药均对肝脏有不同程度的毒性,其中异烟肼、吡嗪酰胺对肝脏损害较大,在联合用药更易发生;

激素 肾上腺糖皮质激素、口服避孕药;

抗真菌药 氟康唑、酮康唑等;

其它西药 免疫抑制剂、抗病毒药、抗肿瘤药、循环系统药物、降血脂药、中枢神经系统药物和麻醉药;

中药 如大黄、雷公藤、决明子、何首乌、鱼胆、乌头等。

药源性肝损害的诊断根据是服药史、临床表现、实验室检查和停药后的效应。

防治药源性肝损害

一要重视预防,严密监视各种毒副反应,定期检测血象、肝功能,对过敏体质、有肝肾疾病、新生儿、孕妇等应更慎重;二是一旦诊断或怀疑为药物性肝损害,应立即停药,解毒护肝,对肝功能衰竭者可用激素治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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