适应症
对中、重度疼痛有效,肌注本品20mg相当12mg吗啡效应。无耐受和依赖性。
1.用于术后止痛、癌瘤痛、急性外伤痛。
2.用于急性胃炎、胆道蛔虫症、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。 3.局部麻醉、针麻等麻醉辅助用药
用量用法
1.口服:口服15~30分钟后迅速吸收而起作用,每次20~60mg(口服60mg相当肌注或静注本品20mg时疗效),1日3次。
2.肌注或静注:每次20~40mg,1日3次。必要时每3~4小时1次。
注意事项
1.产生作用时常有瞌睡、恶心、出汗、口干、头晕、头痛等不良反应。但一般持续时间不长。若过量可引起兴奋,宜用安定解救。
2.心血管病、心肌梗塞或惊厥者禁用,严重肝、肾功能不良者慎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