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台湾“中央社”报道,台湾高雄医学大学附设医院今年初未经患者同意,擅自进行艾滋病毒筛检,遭当事人投诉。高雄市卫生局以院方违反感染者保障条例为由,裁罚新台币3万元,成为首起开罚案例。
艾滋感染者权益促进会秘书长林宜慧17日表示,今年年初,一名陈姓男子前往医院就诊,他主动向医生表明自己是同性恋,医生却要求他必须接受艾滋病毒筛检,否则不愿意帮他做手术,陈男虽签下同意书,但因不满被歧视而转往其他医院治疗。之后,陈男又因肾结石到该医院就诊,院方竟未经他的同意就进行艾滋筛检。
林宜慧指出,依有关条例规定,医事人员应经当事人同意及咨询程序,才能抽取当事人血液进行人类免疫缺乏病毒检查。
林宜慧说,高雄市卫生局经访谈、调查结果,裁定高雄医学大学附设医院违法,并裁罚新台币3万元,成为台湾首起因未经当事人同意筛检艾滋的开罚案例。这次裁罚提醒医院,进行艾滋筛检应以医疗专业判断提出建议,并非以当事人是否是同志为依据。
台湾“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副署长”庄人祥表示,“疾病管制署”尊重,并认为检验艾滋应依法经当事人同意,说明筛检目的保护当事人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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